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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侮辱性绰号属于欺凌吗

2021-08-06 11:42作者:广东中泽
属于。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欺凌者恃强凌弱给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轻微痛苦,其行为没有违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一)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的;

(二)侮辱其人格,程度较轻的;

(三)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的;

(四)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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