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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车上吸毒 男子获刑十个月

2021-08-05 10:44作者:刘泽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1年3月,被告人易某驾驶私家车搭载吸毒人员罗某、王某,在袁州区某停车场内,三人在车内吸食了由被告人易某购买的冰毒。约二十天后,被告人易某再次驾驶私家车搭载吸毒人员罗某、王某和另外两人,在袁州城区一路口附近,在车内吸食了由被告人易某花钱购买来的冰毒。

  2021年5月7日,被告人易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告人易某和吸毒人员王某的毛发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先后二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易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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