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被刑拘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21-08-02 18:09作者:华小律

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已被刑事拘留,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这个表述之中有三个定罪量刑的情节,“多次和“年轻女性”是量刑情节,“诱骗”一定程度上是定罪情节。
对同一女性实施多次强奸行为或者多次对不同女性实施强奸行为属于加重情节,每增加一次一般会在基础量刑上每次增加六个月到两年不等的刑期。年轻女性这方面刑法规定,与不满+四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其是否同意均已强奸罪论处;强奸未成年女性的一般都在三年以上量刑,如果是涉嫌多次奸浮幼女的,其至可能判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目前警方的通告来看,吴某凡是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