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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贵溪:调处离婚纠纷 保护残障儿童权益

2021-07-28 20:17作者:罗一坤

  中国法院网讯(江荣贵 甘兆扬)近日,江西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审慎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切实保护残障儿童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评价。

  男子曾某与女子刘某于2016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患有肢体残疾一级)。2019年3月,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贵溪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因双方未妥善处理好残障女儿的生活、医疗等抚养事宜,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2021年6月,刘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因此案直接关系残障儿童权益,贵溪法院上清法庭受理起诉后高度审慎,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和意见的基础上,将残障女儿抚养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为确保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承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多次对双方进行沟通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悉心调和双方矛盾。在承办法官耐心调处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曾某与刘某自愿离婚,女儿随曾某共同生活,刘某一次性支付女儿至十八岁的抚养费8万元。为最大限度保障残障儿童权益,调解协议同时约定,如女儿一次住院治疗医疗费扣除报销款后,超过三万元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目前调解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

  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充分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强化基层法庭职能作用,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发力方向,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社会环境,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不断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助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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