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正文

多次酒后闹事 男子因寻衅滋事被判一年半

2021-07-23 15:16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孙百灵 方芳)近日,临湘一男子多次酒后滋事,被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月4日期间,陈某某多次酒后在临湘某KTV等地,以威胁他人帮其买酒、无故砸坏物品、无故殴打他人、恐吓他人等方式闹事,影响KTV正常秩序。

  另查明,陈某某家属已赔偿损失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多次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且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理。且已赔偿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以上情节,遂依法判决。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