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县法院审结垫江县首例袭警案件
2021-07-23 14:26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史渊)日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了垫江县首例袭警罪案件。被告人甘某某无证驾驶未悬挂车牌的拖车,拒不配合检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民警轻微伤,被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4月6日10时许,被告人甘某某驾驶一辆未悬挂车牌的拖车,驶入垫江县沙坪镇马兰坝渝巫路段,垫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何某某、陈某某带领辅警谢某某、严某某、李某某,在此地开展执法检查,示意其出示驾驶证,甘某某担心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查处,拒不配合,对检查的民警、辅警进行推攘、殴打,并将民警何某某的左前臂咬伤。经鉴定,民警何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告人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某在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暴力袭击人民警察,致一名民警轻微伤,其行为构成袭警罪。法院结合被告人甘某某坦白、取得被害人谅解及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依法当庭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甘某某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