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对医疗并发症担责吗
2021-07-21 09:50作者:法律读库

2021.07.21 医疗纠纷 3人浏览
律师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中发生并发症,要看医院在处理的过程中有没有过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过错,医院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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