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西林法院宣判6起危险驾驶案
2021-07-14 16:26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凌艳梅)7月12日,广西西林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6起危险驾驶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对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罚金。
西林法院经审理查明,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100ml。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司乘人员:行车无小事,酒驾不可取,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