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不思悔过 被告人再次行窃难逃法网
2021-07-14 10:24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宋泓峰 庄弘涛)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刑两次,但出狱后却不思悔过,认为偷盗的方式来钱快,于是“手痒”再次开启了自己的盗窃生涯,见他人家中大门未关,便“大摇大摆”进门实施连续盗窃,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悉,2019年10月24日13时,被告人杨某趁被害人张某家中大门未关,将被害人停放在其一楼客厅的一辆山地自行车盗走。2020年12月20日15时许,被告人杨某趁被害人陈某家中大门未关,将被害人停放在其一楼客厅的一辆自行车盗走。2020年12月21日19时许,被告人杨某趁被害人邓某家中大门未关,将被害人停放在其一楼客厅的一辆白色自行车盗走,后将该自行车寄存于某二手专卖店内。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12月22日被沙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后,被告人杨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具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态度和社会的危害程度,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