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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财起意生贪念 男子偷包被判拘役四个月

2021-07-13 15:52作者:罗一坤

  中国法院网讯(周芸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林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26日15时许,被告人林某由女友陪同找工作,路经南昌县某食府店时,一人进店查看,发现店内无人,但收银台处有一女士挎包,遂产生盗窃想法。被告人林某出门告知女友想偷店内东西,女友认为林某系开玩笑没有理会。被告人林某再次进入店内,将收银台上的棕色女士挎包盗走,后在汇仁大道与邓埠西路交叉口处将挎包中黑色BOSS女士钱包内的1950元人民币取出,挎包、钱包丢弃垃圾桶内。经价格认定,黑色BOSS女士钱包价值人民币90元。

  2020年10月27日,被告人林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2020年11月13日,被告人林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黄某的经济损失,被害人黄某对被告人林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林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告人林某的行为已获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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