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无证驾车载人 一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2021-07-13 15:04作者:罗一坤
中国法院网讯(韦明皇)醉酒后无证驾车载人上路,撞上路栏造成自己与乘车人员受伤。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告人代某某日前被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罚款四千元。
据了解,代某某酒后在夜里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载人上路,当行驶至兴义市下午屯一路段时,撞上路边护栏,造成自己和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同车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驾驶员代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15.8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案发后,代某某拒不配合交警调查,对公安机关的传唤置之不理。
经审理,兴义市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人醉驾、无资格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调查等量刑情节,被告人代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在这起案件中,代某某无证醉驾酿成事故,导致自己和朋友身体受伤,不仅要自己承担医疗、车辆维修等费用,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此案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再次奉劝司机朋友,务必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