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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市场不购物 扒窃手机终领刑六个月

2021-06-17 11:29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男子市场购物,原来他在寻找“发财之道”。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扒窃手机案,被告人何某飞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6日早上7点左右,被告人何某飞从邵武市坐班车到泰宁县朱口镇,在菜市场随身携带作案工具镊子一把四处寻找盗窃目标,当看到陈某在菜摊前买菜时其上身衣服左边口袋装着一部手机,便趁陈某不注意,将其手机盗走而后离开现场,随后在街道边拦下一辆班车返回到邵武。

  2021年2月9日,被告人何某飞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同时扣押了该部手机,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该部手机价值为6509.07元。

  另查明,从1991年至2013年,被告人何某飞6次均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或劳动教养。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何某飞多次受到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重新犯罪,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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