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合伙纠纷索欠款 法官调解止纷争
2021-05-31 11:11作者:罗一坤
中国法院网讯(许孔富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法理并用的方式成功调处一起合伙纠纷案,取得良好社会评价。
2018年3月,原告章某与案外人刘某(其合伙投资款另案处理)共同在被告张某处合伙投资食品厂。原告章某投资20万元,食品厂由被告张某负责经营。2018年8月,张某提出食品厂由其一人经营,要求章某退伙,双方于2019年1月进行结算,张某确认欠章某13万元并出具欠条,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仅向章某还款7万元,尚欠6万元未偿还。为追索欠款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支付剩余欠款。因此案涉及群众直接利益,贵溪法院雷溪法庭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承办法官在核实案情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确保纠纷得到稳妥化解,承办法官一面从法律法规和人情事理等角度对张某展开思想教育,一面耐心劝导和安抚章某情绪。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两人重新结算欠款金额,张某一次性向章某支付所欠款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职能作用,全力促进基层法庭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各基层法庭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风向标,妥善审理和调处涉民生类及涉农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