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容留他人在家吸毒 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1-05-28 15:58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欧阳一琪)近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被告人杨某刚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8年3月13日,资溪县公安局经人举报,对被告人杨某刚位于资溪县高阜镇新街的家中进行检查,发现杨某刚等人躺在卧室神智不清。经调查,被告人杨某刚伙同“瘾君子”付某、程某,连续三日在杨某刚的住所以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刚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杨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