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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地头化解土地纠纷 为和谐乡村提供司法服务

2021-05-19 17:09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九站人民法庭审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因双方当事人矛盾不断升级,办案法官为快速解决纠纷,保证农民春耕顺利进行,长途跋涉、一路颠簸驱车50余公里,到案涉土地村屯实地化解纠纷,在田间地头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后,立即宣布了判决结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姜某、张某于2014年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018年至2023年,承包费共计62000元。姜某的妻子与两个儿子,以案涉土地承包合同系未经得三名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请求确认二名被告之间所签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并返还土地。

  办案法官经过审理后发现,签订合同时,被告姜某与其妻子共同生活,且案涉土地承包款汇至姜某的儿子即本案原告之一的银行账户内,又有多名见证人在土地承包合同书上签字为证。考虑当地村民流转土地习惯性做法,原告称案涉土地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姜某私自承包给他人的,明显不符合常理,故未予采信,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在案涉土地现场,邀请原被告双方所在村子的村支书,以及当时签订合同的见证人到场,逐一对裁判要点向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解释,并宣布了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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