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 小伙获刑一年三个月
2021-04-29 16:27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的案件,被告人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叶某伙同他人来到乐安县,窃取银行卡信息。2020年3月6日,叶某对乐安县县城商贸北大道建设银行自助取款机,进行窃取设备安装测试。测试成功后,每天上午,叶某在该自助取款机上安读卡器和针孔摄像头,以窃取使用ATM机的客户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下午将窃取设备拆下并交给其上线。2020年3月20日,被告人叶某再次来到乐安县县城,在该建设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安装好窃取设备后,被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三条,构成窃取信用卡信息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