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法院干警巡回审理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1-04-18 09:21作者:罗一坤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干警来到合川区云门街道,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在重庆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与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共同开展增殖放流、巡视河道等活动。
庭审前,渝北区法院干警在合川区云门街道广场搭建展台,向过往群众介绍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手册、野生植物保护手册及民法典等普法资料,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法官陈果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了公开审理。2020年5月,何某携带由电瓶、竹竿、漏网组成的电捕鱼设备,来到南溪河楠竹院子河段捕鱼,后被当场查获。经审理,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随后,在合川区嘉陵江云门码头的增殖放流点,渝北区法院组织6名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适用缓刑的人员进行增殖放流。当天,该院干警还与川渝两地参加活动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增殖放流,联合对嘉陵江河道进行巡视,并通过线上活动对非法捕捞工具进行介绍。
图①:法院干警向群众讲解法律。
图②: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宣传册。
图③:庭审现场。
图④:法院干警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图⑤:法院干警介绍非法捕捞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