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正文

诈骗网友钱财 男子获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21-04-16 11:17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万明之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被告人李某邀请微信网友即被害人杨某共同投资买下其朋友谬某货车的一半股份,二人商议各出资60000元,各占25%股份,后谬某要求其购买整车股份,被告人李某因资金短缺放弃购买。被告人李某因资金出现问题,故未将放弃购买的事实告知被害人杨某,并将被害人杨某投资购买货车股份的60000元占为己有,用于支付自己投资工地的工人工资和自己货车按揭还款。

  为此,被告人李某谎称已经购买货车股份,期间,被害人杨某多次要求查看所购货车,被告人李某均以货车和自己所有的货车型号一致为由推脱。后被告人李某又以共同投资的货车需要维修费、人工工资及购买车险等虚假理由,先后骗取被害人杨某16000元。后被告人李某得知被害人杨某丈夫欲报警,便删除被害人杨某微信和电话。

  2020年10月30日,被告人李某被抓获归案。2020年11月4日,被告人李某家属代其向被害人杨某赔偿了76000元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的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