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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法院审结首例精神赡养纠纷案

2021-04-13 15:35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马丽)原告刚满五十就来起诉儿子要求赡养,而且还是“精神赡养”,究竟怎么回事?近日,重庆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不同寻常的赡养纠纷。

  原告罗某与其前妻于1993年生育一子吕某某。2001年双方离婚后,儿子吕某某随前妻共同生活。2015年,罗某被诊断为急性脑梗死等多种疾病,身体每况日下、长期住院。罗某认为,儿子吕某某在其生病期间,从未过问探望更别提到医院照看,情绪日益低落,思前想后一纸诉状将儿子吕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儿子对他尽到精神赡养义务,定期对其进行探望。

  吕某某接到诉状后,很不理解父亲的行为,在他看来,父母离婚时他不到十岁,之后一直和母亲生活,和父亲很少往来,自己也并未享受到什么父爱,既然作为父亲未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儿子也没有义务赡养他。

  合川法院的承办法官在知晓该情况后,多次和吕某某进行沟通,从法理、情理上对其进行了耐心地劝导,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被告吕某某终于逐渐打开心结,意识到血缘亲情的重要,表示愿意放下过去的恩恩怨怨,给病重的父亲多一些关心和安慰,同意定期赡养、看望父亲罗某。这件看似矛盾深沉的案子以调解结案、父子亲情得以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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