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骑摩托 受伤又入刑
2021-03-26 15:03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曾志远)近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2日,被告人李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资溪县乌石镇乌石村长兴头路段摔倒,后受伤昏迷。途径此处的村民发现后,拨打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将李某送至资溪县人民医院救治,并依法抽血检验。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李某静脉血中的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应予采纳。被告人李某有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