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伙醉酒滋事 获罪入刑
2021-03-26 15:03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曾志远)近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判处被告人周某、林某、傅某有期徒刑。
2020年6月23日,周某、林某、傅某酒后生事,在路口将骑着电动车的吴某、王某拦停并殴打。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林某、傅某被捕后积极对吴某、王某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林某、傅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周某、林某、傅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其三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被告人林某、傅某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