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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贩卖摇头水牟利 男子获刑三年十个月

2021-03-18 11:32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傅少华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10日至7月21日,王某先后八次向陈某兜售可非磷酸可待因糖浆(俗称摇头水) 共计14瓶,程某通过微信向王某支付毒资。

  同年7月22日,陈某向王某求购可非磷酸可待因糖浆,并微信支付300元毒资。当晚,王某未购到毒品,即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多次贩卖可待因成分的毒品给吸毒人员,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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