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盗窃公司导线 被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2021-03-15 11:38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万军文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邱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邱某原系南昌某电器有限公司工人。2019年11月26日22时许与2019年11月30日23时许,被告人邱某两次至该公司仓库,共盗走6卷白色福尔欣牌导线。
经南昌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导线的价值共计人民币5484元。
2019年12月5日,被告人邱某赔偿了上述损失,该公司对被告人邱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同年12月9日,被告人邱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48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邱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邱某赔偿了被害公司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邱某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5484元,具有酌情从重处罚情节。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司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