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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信息化思维 打造两个“一站式”

2020-04-24 06:00作者:罗霄悍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普遍开通网上立案功能,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务。

  一是要切实深化网上立案。司法改革后,人民法院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立案的门槛大大降低,但随着人民法院案件持续增多,不少当事人反映立案排队时间长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地法院前前后后均建立起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信息填写、上传诉讼材料,足不出户实现网上立案。下一步,要畅通网上立案的前后渠道,对数量多、类型化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有效分流立案大厅压力。同时,要加速网上审核以及案件沟通,让当时人立案后能够获得及时反馈,并且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跑路,充分体现网上立案时间和空间优势。

  二是要扎实推进在线调解。要利用好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和各地方调解平台,做好多平台的数据共享、资源共用、纠纷共解,让在线调解成为一站式解纷的重要砝码。大力充实调解人员队伍,除了人民调解外,推广专职调解和邀请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专业知识特长,让调解员成为多元解纷的重要保障。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当事人通过在线平台实现“点餐式”服务,打破传统调解的时间、地域限制,让纠纷得到合理的化解,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同时,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调解后的在线司法确认,最终确保调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

  三是要完善智慧诉讼服务。《意见》要求,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全面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打通当事人身份认证通道,提供网上引导、立案、交退费等一站式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大力研发信息化平台,裁判文书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等线上平台应运而生,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诉讼。近几年,智能手机飞速发展,作为实时通讯、上网、游戏的工具,已较多地代替了电脑的功能。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了移动微法院,实现了通过手机进行远程庭审,迈出了智慧诉讼的重要步伐。今后,要进一步整合线上资源,将多个功能性平台集合到一处,通过手机的一键点选,就能完成多项诉讼服务,避免多头的信息出入。

  四是要强化数据互联互通。《意见》中提到,深度挖掘立案、调解、速裁、信访等信息资源,开展全数据分析,科学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和审判执行质效情况,为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运用信息化技术,除了在司法活动中直接带来时空的便利性以外,还有一项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运用平台的储存功能,形成大数据的搜集与整理分析,为决策分析提供依据。近几年,我们开展文书上网、类案检索等创新,都是基于大数据平台所作出的科学决策。在两个“一站式”的打造中,更要打通与公安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的数据渠道,不断弥补短板,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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