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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民法典 普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2020-12-31 17:22作者:法律读库

(一)征稿对象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

(二)参评条件

1.作品应为原创,内容积极向上、严肃认真,有感染力,能紧扣主题,有思想深度,弘扬正能量,传播好声音。

2.结合民法典条目和生活中常见多发的法律问题,进行以案说法。为综合呈现一个具体实用的法律问题,视频内容包括:基本案情、纠纷争点、法条呈现(民法典及相关条文)、法官说法四部分。

3.题目自定,不限题材、体裁和风格,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配背景音乐,有旁白需添加字幕。提交视频的同时请提交文字整理稿,对应文字稿800字左右。视频中至少出现一名着法官服的法官出镜。

(三)参赛须知

作品报送时应注明“民法典微视频征集”字样;参评作品均需提供电子文件,保证视听播放质量;均需附《活动报名表》,以及海报JPEG格式图片1张,务必填写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相关表格请登录中国法院网、东方法律网的专题页面下载)。参赛作品在各地高院备案后分别报送,可以通过网络提交(电子邮箱: faguanshuofa@126.com和wdypx@chinacourt.org);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楼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邮编:100062 ;法官说法组委会收或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人民法院出版社3316黄萱收 邮编:100745)。存储介质:U盘(首选)或DVD数据光盘。

(四)注意事项

参评人必须是参评作品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的作品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参评人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取消其参选资格、追回已授荣誉。

(五)作品评选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和人民法院出版社组织初评,产生入围作品,通过观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打分,最终确定优秀作品。主办方视作品情况,定期进行评选,向获奖法院及个人颁发证书、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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