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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供销合作社原理事会副主任崔继华一审宣判

2020-12-11 20:54作者:法律读库

  11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果真宣判安徽省供销相助社连系社原党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崔继华纳贿案,以纳贿罪判处被告人崔继华有期徒刑六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充公,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7月,崔继华在接受安徽省供销社党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期间,操作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推荐任职、项目投资、股权转让、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取好处,犯科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9.5474万元(个中未遂220万元)。案发后,崔继华认罪立场较好并退缴全部赃款。

  芜湖中院审理后认为,崔继华操作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好处,多次犯科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出格庞大,其行为已组成纳贿罪。崔继华收受干股分红款人民币220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际取得,是犯法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可能减轻惩罚。崔继华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本身罪行、真诚悔罪、退出全部赃款,可以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前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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