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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殴打长途客车司机 因危害公共安全获刑

2020-12-04 16:35作者:罗一坤

  中王法院网讯(涂春建 魏长根)日前,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搭车人殴打远程客车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审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0月23日14时许,赵某驾驶载有搭客的南昌至抚州的远程客运班车行驶至南昌市青云谱区九四医院门口时,被告人邹某挥手示意要上车,被害人赵某把客车开到九四医院公交车站台四周停下。被告人邹某上车后和赵某因是否应该停车产生口角。被告人邹某愤怒之下朝正在开车的赵某右脸鼻梁部位打了一拳,造成司机赵某鼻子出血,邹某筹备再次行凶时被车上人员拉开。

  公安构造接赵某报警后在现场将被告人邹某带回派出所接管观测。另查明,被告人邹某殴打赵某至其鼻梁受伤出血(未验伤)。再查明,2019年11月14日,被告人邹某的家眷抵偿被害人赵某2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赵某及其公司的体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在民众汽车上殴打正在驾驶车辆的驾驶员,致使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搭客的人身及工业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组成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罪,但尚未组成严重效果。且被告人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率直情节,并抵偿了被害人且取得其体谅,依法可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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