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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微信付款凭证行骗 岳池一男子被判刑

2020-12-04 10:39作者:罗一坤

  中国法院网讯(钟文爽 李怡青)科技改变生活,也让犯罪手段更加多样、隐蔽。被告人郎某及其同伙利用虚假的微信付款成功的交易凭证,实施诈骗行为。近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该起特殊的诈骗案。

  被告人郎某及其同伙事先在网上下载某截图APP到手机上,到店消费后,利用该APP在线识别商家微信收款二维码,生成虚假的微信付款成功的交易凭证,借此蒙混过关,实施诈骗行为。自2020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一伙在川内多地作案多起,骗得物品、服务及现金若干,犯罪金额共计6,486元。

  案发后,被告人郎某第一时间被抓获归案。为求得法律的宽大处理,其家属四处奔走,积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最终,被告人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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