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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涉嫌犯罪在逃人员 三名亲属均被判刑

2020-12-02 10:16作者:罗一坤

  中国法院网讯(王文娴 陆梦员 岑云萍)明知亲属犯法,还为其提供住所,帮助逃避法律制裁,结果适得其反。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窝藏涉嫌犯罪亲属案,三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14日,王某兴因涉嫌犯罪被兴义市公安局列为刑拘在逃人员在逃期间,王某兴的舅舅夏某斌明知涉嫌犯罪,仍容留其在自己家中藏留十几天。2019年5月,王某兴表弟夏某胜驾车送他前往义龙新区鲁屯镇某公租房处藏匿,并为他提供食物和图书。在藏匿期间,王某兴又向其妹夫宴某某借款400元,并告知宴某某去找他的时候不要带手机。

  2020年6月9日,夏某斌、夏某胜、宴某某在王某兴的安排下,秘密联系王某兴的妻子到其藏匿处与之见面。而夏某斌再次向王某兴提供米、面等食物,宴某某又将650元现金借给王某兴。目前,王某兴已被抓捕归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斌、夏某胜、宴某某明知王某兴是涉嫌犯罪在逃人员,还为其提供住所、食物、钱财,帮助其逃匿,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窝藏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充分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围绕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合议庭依照我国刑法,当庭判决被告人夏某斌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被告人夏某胜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被告人宴某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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