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正文

朝修理厂打弹珠 男子危害公共安全获刑三年

2020-12-02 10:07作者:罗一坤

  吴某使用弹弓发射钢珠,多次将钢珠发射至一汽车修理厂内,击中车辆及行人,致使多辆车玻璃及配件被损毁。11月23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以被告人吴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9年6月初至7月25日期间,吴某在寿县某配件店面后院及寿县某修理厂北侧附近,使用弹弓发射钢珠,多次将钢珠发射至该汽车修理厂内,击中车辆及行人,致使21辆车玻璃及配件被损毁。经鉴定,车辆被损毁的玻璃及配件价值24543元。另查明,案件侦破后,被害人寿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吴某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吴某赔偿该汽修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失6万元,该汽修服务有限公司对吴某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庭对其从宽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在人口密集区发射弹珠,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财产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吴某的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