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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多次诈骗 终锒铛入狱获刑四年半

2020-12-02 09:57作者:罗一坤

  中国法院网讯(徐锦)张某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用于赌博及个人挥霍,后因无力偿还更换联系方式,并逃离当地。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以虚构合伙做生意、转让股份为由的诈骗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张某以虚构获取廉租房指标、合伙做烤鸭生意、转让股份等事实,骗取被害人杨某、蔡某等7人共计15万余元。张某将骗取的财物用于赌博及个人挥霍,后因无力偿还,于2018年12月逃离临湘,并更换联系方式。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张某多次实施诈骗,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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