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多人在租住房内吸毒 男子获刑八个月
2020-12-01 11:19作者:罗一坤
男子容留多人在租住房内吸毒,被判容留他人吸毒罪。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6月,被告人章某租赁袁州区环城西路某公寓8楼812房。自租住该房屋起,被告人章某先后多次容留吸毒人员易某甲、易某乙、苏某等人在该处吸食冰毒。2020年6月18日12时许,公安机关在该处抓获被告人章某、吸毒人员易某甲与苏某。经检测,被告人章某、易某甲、苏某、易某乙的尿液中甲基安非他明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章某能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