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正文

怀疑同事偷鸡酒后争执伤人 男子领刑

2020-11-26 15:02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福建泰宁男子酒后因鸡被偷一事,与同事发生争执,随后用刀伤人,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近日,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刀某学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9月10日晚,在泰宁某竹制品厂宿舍楼刀某学的房间内,因为刀某学的鸡被偷,其怀疑是同事李某所为,酒后质问李某,引发争执,李某掐了刀某学的脖子,随后刀某学转身从床铺地上拿起一把柴刀往李某的脖子和后背砍了两刀,导致李某左后颈和左肩胛受伤,后被该厂老板将两人劝开,并送李某到医院治疗。

  经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李某损伤程度为左肩胛骨骨折轻伤二级。2020年9月24日,刀某学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刀某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刀某学被公安机关传唤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