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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争抢客源致人轻伤获刑

2020-11-26 11:26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黄安石)江西宁都一男子卢某因争抢客源,和黄某发生口角并打架,致黄某左侧第8、9、10肋骨骨折,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被告人卢某系非法营运车辆的司机,被害人黄某系出租车司机。2020年4月4日17时许,因争抢客源,卢某和黄某发生口角并打架,卢某用右膝盖顶黄某左胸部一下,用脚踹黄某左胸部二、三脚,造成黄某左胸部受伤。经宁都县正道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左侧第8、9、10肋骨骨折,其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20年5月24日,卢某到宁都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故意伤害他人的事实。案发后,卢某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因争抢客源,采用暴力殴打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卢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已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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