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利2.5亿余元 内蒙古一恶势力集团被判刑
2020-11-25 16:09作者:罗一坤
记者从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陈礼丰恶势力团体“套路贷”案一审宣判,60名被告人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以被告人陈礼丰、张云、叶晓胜为首的犯法团体以无抵押、下款快为诱饵,吸引他人在其引流网站注册信息,并以需要审核被害人身份的真实性为捏词让被害人上传手机通讯录和处事暗码等信息。认真“业务”治理的被告人接到客户名单后,操作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以“押金”“公司端正”等来由要求被害人在“米房”网络借钱平台签订虚高电子“借贷协议”,通过不绝恶意垒高被害人“债务”的手段骗取被害人工业。过时后,便采纳频繁“电话轰炸”手段,干扰、辱骂借钱人,甚至向借钱人及其亲友发送附有借钱人形象的侮辱照片,强行索要虚高“债务”。在此期间,该犯法团体涉案金额累计2.5亿余元。
法院认为,以被告人陈礼丰、张云、叶晓胜为首的犯法团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糊口秩序,加害国民工业、人身权利,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法团体。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法情节、认罪立场等环境,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礼丰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惩罚金350万元。其余59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17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30万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庭审中,60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宣判后,当庭无人暗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