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法官的初心使命奋力前行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同志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岁月递嬗,时光如梭。转眼间,我们迎来了新中国70华诞。作为改革开放的亲历者、见证者、实践者,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国庆总能给人们带来喜悦,带来诗意,带来期望,带来感动与震撼。看着鲜花簇拥的天安门广场,三军雄列的长安街,一种庄严、肃穆、激动、震撼、亢奋之情油然而生。
70年来新中国的发展历程,充满着曲折和辉煌、付出和收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无论是在中华民族历史上,还是在世界历史上,这都是一部感天动地的奋斗史诗。”70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将重托担在肩上、公平正义烙在心中,与党和人民同呼吸、与时代发展共进步;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作为新时代的法官,我们必须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讲政治、有信念就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从革命的沧桑岁月,到繁荣富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进京赶考”,到“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贯穿始终的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讲政治、有信念,对法官而言,就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审判中应具备对司法事业的敬业态度,做到始终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敬畏职业,要坚守公正,追求卓越极致的专业态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新时代的法官,我们必须始终有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为民,关键在做。当群众对某个法律问题不理解时,能够耐心讲解,这是为民;当群众路途遥远,不方便到法庭参与诉讼时,主动到街头巷尾开庭,方便群众,这是为民;当群众情绪激动、心情低落时,主动递去一杯温热的水以安抚其情绪,这也是为民。把人民放心中,就永远不会失去司法的根基,司法裁判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尊重。法院工作的力量在群众、根基在群众,我们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无论标的大小、当事人身份如何,都要用功用心,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他们的诉求,真正践行司法为民。要善于从群众的诉求意见中寻求化解矛盾的智慧,善于运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解决纠纷,善于做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解工作,拉近司法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作为新时代的法官,我们必须具有清正廉洁的职业品格。古人讲:“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把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法官应当具有高于常人的睿智,优于常人的品格,独立于世俗的价值取向。无论别人怎么做,无论别人怎么想,也无论社会风气如何变化,务必要做到自重,务必要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做到自省,务必要严格约束自己,做到自律。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永远保持清正廉洁,这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
写到此我想说的是,我很荣幸能成长在这盛世里,能够见证今天这气势恢宏、规模盛大的阅兵式,而这份幸运也更加赋予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向先辈们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诠释对祖国母亲的无限热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