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文监测船缆道损害赔偿案”开庭审理
2020-11-11 19:27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2020年11月11日14:30,济南黄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原告黄委会山东水文水资源局泺口水文站与被告崔某、济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某分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案采用“三审合一”的审理模式,由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维民担任审判长,与民事法官徐艳艳、行政法官杨斌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黄河沿岸村居群众等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济南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结合本案案情向黄河沿岸村居旁听群众代表作了环境保护法制宣讲。法制宣讲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保护黄河母亲河的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人人都要增强保护黄河和爱护黄河水文设施的法律意识。

济南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是济南法院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具体举措。本案系济南黄河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