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借款打“假官司” 男子获刑六个月
2020-11-11 10:13作者:刘泽
中国法院网讯(尹昳 何逸)当前,虚假诉讼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虚假诉讼而受到刑事制裁的案件,对被告人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有力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2010年至2014年期间,何某作为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经营需要,多次以公司名义向其妹妹(另案处理)借款共计60万元。2019年年初,该科技公司资不抵债面临破产,为使自家小妹的债权在将来财产分配阶段能够得到更多清偿,何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向妹妹提议将借款虚增100万元。后何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伪造了7张共计160万元的借条,并指使妹妹用伪造的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科技公司归还借款160万元及利息。
庭审过程中,何某的妹妹向法院提交了7张伪造借条并作虚假陈述。因其中部分承兑汇票在该公司的其他案件中作为证据提交过,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调取卷宗查证属实。承办法官随即向公安机关移交相关涉嫌犯罪线索。2020年2月20日,何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伙同他人,以虚假的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被告人何某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宜兴法院以被告人何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