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假证应付检查 男子获刑一年
2020-11-11 10:02作者:刘泽
中国法院网讯(孙朝辰)11月5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以被告人樊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已缴纳)。
2018年至2019年,樊某等人在工程建设工地从事土方运输工作,为了应付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樊某收集在涉案工地从事土方运输人员的信息资料,并通过微信提供给他人,以一套300元或350元的价格,为自己及王某等10人购买伪造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强制保险单。另查明,樊某系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期间签字具结。
法院认为,被告人樊某多次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被告人樊某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