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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种抢建骗征地补偿 七村民分别获刑

2020-11-03 09:15作者:刘泽

  中王法院网讯(余淼 ​)为依法冲击抢建、抢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征地秩序,11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以骗财骗罪,对七名恶意抢种、抢建骗取征地赔偿款的被告人,举办果真宣判。

  公诉构造指控,2018年10月18日,北海市人民当局宣布征收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关井村民委员会934.3965亩集团地皮的预通告。同年10月24日,银海区人民当局地皮衡宇征收中心在银滩镇关井村民委员会村务果真栏张贴该预通告。被告人李某超、李某宗、叶某荣、李某和、叶某徽、冯某远、林某健获悉后,采纳在征收地块上抢栽、抢种青苗、抢建地上附着物等方法,诡计骗领巨额征收赔偿款。地皮征收部分清点地上附着物时发明存在抢种抢建景象,各被告人未能得逞。

  个中,被告人李某超于2018年年底获知征地信息,得知其父亲、伯母、婶婶名下地皮均属于征收范畴之内,经征求其三人意见后,便向被告人冯某远、林某健提议合资在上述地块上抢建抢种罗汉松、蓬勃树、水井、水管、水池等附着物,以获取赔偿款,并商议所得赔偿扣除本金后3名被告人共占50%的份额,另50%份额由地块所有者得到。经评估,被告人李某超、冯某远、林某健在李某超伯母、婶婶的被征收地块上抢建、抢种的附着物代价共人民币293334元;李某超在其父亲被征收地块上抢建、抢种的附着物代价共人民币152206元。另外,被告人李某宗、叶某荣、李某和、叶某徽在被征收地块上抢建、抢种的附着物征地赔偿代价,共计人民币590590元。

  2020年9月29日,银海区法院对此案举办果真审理。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超、李某宗等七人以犯科占有为目标,隐瞒地上附着物系地皮预通告宣布之后抢种、抢建的事实,意图骗取国度征地赔偿款,数额庞大,其行为均已组成骗财骗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法情节、性质、认罪悔罪立场及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依法讯断被告人李某超犯骗财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惩罚金二万五千元,被告人李某宗、林某健、冯某远、叶某荣、李某和、叶某徽等六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至十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惩罚金二万至五千元。

  连年来,抢栽抢种各类农作物或抢建各类修建物,恶意增加地上附着物的代价,从而犯科骗取国度征地赔偿款,成为在都市成长进程中一些被征地域域的非法分子获取不义之财的手段。这种抢栽抢种行为不单滋长一些人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更侵害了国度和社会公家好处。本案中,七名被告人均以犯科占有为目标,隐瞒地上附着物系地皮预通告宣布之后抢种、抢建的事实,属于采纳隐瞒真相的要领意图骗财骗数额庞大的国度赔偿款景象,已组成骗财骗罪。但愿通过此案警觉其他为满意本身的贪念而揭竿而起的人,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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