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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的“救命钱”要不回 追偿获法院支持

2020-10-28 10:38作者:罗一坤

  中王法院网讯(白立新 时俊亚)阶梯交通变乱救济基金就是“救命钱”,因为给变乱中受伤的老太太董某兰垫付了急救金,可这垫付的“救命钱”迟迟得不到送还,河南省阶梯交通变乱社会救济基金的业务承办人某保险公司将该变乱撞祸人韩某军及受害人董某兰诉至法院。克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讯断被告韩某军送还原告某保险公司垫付的救济金67529.12元;驳回对董某兰的诉讼请求。

  2018年3月,韩某军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已达报废尺度),在中站区某暮年公寓路口西侧,与步行的董某兰相撞,造成董某兰、韩某军受伤,二轮摩托车损坏的阶梯交通变乱,被告韩某军弃车逃逸。阶梯交通变乱认定书认定:韩某军应包袱该起阶梯交通变乱的全部责任。变乱产生后,董某兰被送往医院救治,焦作市公安交通打点支队变乱处理惩罚大队向该医院下发了河南省焦作市阶梯交通变乱社会救济基金垫付通知书,原告作为河南省阶梯交通变乱社会救济基金的业务承办人,按照救济基金打点有关划定,垫付了董某兰的急救费67529.12元。

  另查明,董某兰就该变乱曾向法院提告状讼,法院讯断韩某军抵偿董某兰各项损失116984.23元,该抵偿款扣除了救济基金垫付的数额。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作为河南省阶梯交通变乱社会救济基金业务的承办人,为阶梯交通变乱受害人垫付急救用度并实时向阶梯交通变乱责任人追偿是其法定职责。原告按照救济政策为受害人董某兰垫付急救用度67529.12元,原告应向灵活车交通变乱责任人追偿。因被告韩某军包袱该起阶梯交通变乱的全部责任,且韩某军抵偿董某兰的各项损失中扣除了救济基金垫付的数额,现原告请求被告韩某军送还其垫付的急救用度,切合有关划定,法院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法官提醒:阶梯交通变乱社会救济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灵活车阶梯交通变乱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用度、部门可能全部急救用度的社会专项基金,设立的目标是缓解当事人的部门经济压力,对受害人予以实时急救救济。因此救济基金送还义务人应实时举办送还,使救济基金轮回操作,去辅佐更多需要辅佐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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