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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充国资委官员骗取钱财 建阳一男人被判刑

2020-10-26 16:34作者:于子平

  克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假充南平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以辅佐被害人低价购置云谷小区屋子、先容市政工程需要解决、请客为由,向多名被害人索要现金的案件。建阳法院经审理最终以冒名行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4月份,被告人罗某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被害人范某,罗某自称是南平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席间两人谈到南平市市当局搬家希望以及市当局事恋人员所居住的云谷小区房价、购置政策等,罗某见范某对云谷小区的屋子十分感乐趣,二人互留了接洽方法后没过多久罗某主动打电话接洽范某,称云谷小区有安放房可以以扶贫的方法对外出售,凭其身份可以拿到2套单价3000多元/平方的政策房,若有意购置,每套屋子只需交1万元的定金。范某获知此事大喜,匆匆凭据罗某的要求将2万元定金转至罗某的银行卡。但两个月后,范某多次接洽罗某,罗某均以工作还在治理为由推脱,经范某多方相识后,云谷小区一期房源以全部认购完毕,二期还在建树中,至此,范某才惊觉受骗并向公安构造报案。同月,被害人罗某被抓获归案。

  另查明,罗某还以同样的方法骗取被害人周某现金人民币2万元,以有本领拿到武夷新区的一些小工程和先容当局内食堂生意项目,需要提前解决、疏通干系为由,别离骗得被害人郗某、丁某现金人民币2000元、6000元。

  到案后,罗某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并退赔各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4.8万元。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假充国度构造事恋人员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犯法手段已得罪了冒名行骗罪,到案后,罗某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并供述了公安构造未把握的犯法事实,依法可以从轻惩罚。综合思量,被告人认罪立场较好且努力抵偿各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等情节,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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