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十七辆电动车 男人获刑二年二个月
2020-10-23 14:37作者:法律读库
中王法院网讯(黎霞)搭接焚烧线启动电动车,前科男人猖獗作案十七起。克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惩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文某在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2月25日期间,回收将电动车焚烧开关下方的焚烧线拉出,以搭接焚烧线启动电动车的作案手段,在萍钢兴盛村和新建村实施偷窃,共盗得电动车十七辆,总计代价343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多次奥秘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组成偷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惩罚。被告人有犯法前科,可酌情从重惩罚,法院遂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