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搭伙偷窃机房工业均获刑并惩罚金
2020-10-23 11:26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钟凤)发明一机房内里有2组铅酸旧电池,某公司三名员工在值班巡检途中顺手牵羊带走。克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偷窃罪别离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杨某、袁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三名被告人均并惩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杨某、袁某系某公司项目部员工,2020年7月8日三人值班,照常出去各个基站巡检。来到湘东区东桥镇某基站机房的时候,将某公司安排在内的48块废旧铅酸电池盗走。经湘东区价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物品价值为人民币6100元。案发后三被告人主动到案,努力退赃并取得被害单元的体谅。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犯科占有为目标,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组成偷窃罪。在配合犯法中,被告人李某系主犯,杨某、袁某系从犯。因三被告人有自首、努力退赃并取得被害单元体谅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且三被告人地址地社区改正机构观测评估意见书,同意吸收其实行社区改正,法院遂作出如上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