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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盯网吧熟睡客偷窃手机 男人获刑八个月

2020-10-22 11:31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赵珮珮 罗兰)克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偷窃案件,被告人熊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17日破晓,被告人熊某某在西湖区某网吧,趁王某熟睡,从其电脑桌上盗走一部华为手机,后将该手机以240元卖给一路人。

  2020年6月29日,熊某某在西湖区某网吧,趁黄某熟睡,从其电脑桌上盗走一部手机,后将手机以260元销赃。

  2020年7月4日,熊某某在西湖区某网吧内,趁李某熟睡,从其电脑桌上盗走一部OPPO手机,后将该手机以202元卖给一名老人。同日,熊某某在另一网咖被抓获。经认定,涉案的三部手机共计代价人民币4293元。

  另查明,被告人熊某某于2013年9月因偷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0年7月4日因偷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某的行为已组成偷窃罪。其具有率直、多次偷窃、前科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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