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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机兼职跑腿代购毒品获刑二年

2020-10-21 14:53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钟凤 黄运红)摩托车司机为了赚取每单30元的跑腿费,在明知他人贩卖毒品的环境下,帮“瘾君子”代购毒品。克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二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龙某是一名摩托车出租司机,在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为赚取30元一单的跑腿费,被告人龙某明知他人贩卖毒品,仍先后五次辅佐吸毒人员代购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共计1克。2019年12月3日,龙某在送货途中被公安构造抓获,办案人员就地从龙某身上搜到并扣押0.3克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某多次为他人贩卖毒品提供辅佐,情节严重,其行为组成贩卖毒品罪。在配合犯法中被告人龙某系从犯,且有如实供述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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