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正文

居间代卖毒品0.5克获刑 男人七个月并惩罚金

2020-10-21 10:08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桂园园)10月10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对被告人高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元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11日,被告人高某辅佐贩毒人员王某(另案处理惩罚)向吸毒人员郑某兜销毒品,郑某遂向高某微信转账1300元,通过高某购置了约0.5克冰毒。高某向王某微信转账1100元,高某犯科牟利200元。 另查明:被告人高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本身的犯法事实。庭审中对指控的事实和证据不持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另查明,被告人高某曾因犯存心伤害罪,于2010年11月12日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7年10月18日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明知他人实施贩卖毒品勾当,仍居间先容并辅佐其向他人贩卖毒品,并从中牟利,其行为已得罪刑法,该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某曾因犯法被处以刑罚,予以从重惩罚。鉴于被告人高某归案后,可以或许如实供述,系率直;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惩罚。综上,按照被告人高某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水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