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入室偷窃被发明 打伤业主变抢劫
2020-10-21 09:25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上官福章 蓝棋炜)郑某多年来以偷窃为生,先后5次犯偷窃罪入刑,没有推测本身的“职业生涯”会和抢劫罪挂钩。克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果真审理此案,被告人郑某犯抢劫罪和偷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23日破晓,被告人郑某在沙县某小区,先后徒手攀爬进入被害人林某和黄某家中偷窃,并乐成从林某家中偷窃600元。2020年3月11日0时,被告人郑某再次深入该小区,徒手攀爬进入室被害人叶某家中,盗得一个棕色女式手提包,包内有现金1542.4元、黄金项链、黄金戒指等财物。被告人郑某将该手提包提至阳台处取出部门赃物装入裤子口袋,即被被害人发明并抱住。被告人郑某为解脱被害人逃离现场,持拖把与被害人叶某佳偶反抗,并咬伤、抓伤被害人手指、颈部等部位,造成两被害人轻微伤。而后,被告人郑某被被害人礼服,并退出赃物,后乘被害人欲报警不备,以要跳楼相威胁从阳台攀爬而下逃离现场。之后,被告人郑某在其出租屋被公安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入户叶某家中偷窃,被发明后为抗拒抓捕而就地利用暴力,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该当以抢劫罪;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先后到林某和黄某家中偷窃他人财物600元,其行为该当以偷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构造指控被告人郑某犯抢劫罪、偷窃罪的罪名创立。按照被告人的事实、情节、危害功效和悔罪表示,遂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