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要有法治思维
2020-04-24 00:31作者:刘勋
为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安全隐患消除在春运启动之前,近日,公安部先后派出6个检查组,分赴江苏、江西、广西、云南、陕西、甘肃等地,针对近年来影响春运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整改隐患问题。共发现“车辆挂靠问题突出、动态监督形同虚设、不安全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未得到及时纠正”三项问题(2月3日 《人民日报》)。
认真分析近些年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不难发现真相水落石出之后,总会嗅到监管的异味,尽管有些交通安全事故直接原因是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因素,但是绝大部分交通流血事件的根本原因却是人祸。制度形同虚设、监管流于形式、政策束之高阁已然成为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罪恶源泉。交通安全的监管力量毕竟有限因而无法做到全面深入地覆盖,依靠单纯的明察暗访很难形成有效的监督网及强有力的威慑示范力量,这就造成很多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成为漏网之鱼,隐患若不能及时消除,终会成为惨痛的祸患,所以治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就要引入法治思维,利用法治的规范性、示范性、强制性来解决监管的天然缺陷。
针对公安部此次明察暗访发现的三项突出问题,都可以从法治思维中寻找答案,不能让这样的明察暗访仅仅借助媒体的监督让被点名的企业单位马上整改,也不能仅仅是一句“希望广大客货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来表达无奈叹息。以法治思维治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追求就是以防患于未然的标准来切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只有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治理走上法治思维之路,才能避免行业性监管的麻痹间歇症。车辆挂靠问题应该是诸多交通安全医患的策源地,因为这些车辆具有合法运行身份,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常只核验其运营资质,对车况等问题难以进行细致检查,挂靠者对于安全隐患多报侥幸心理。之所以车辆挂靠经营乱象频出,就是因为挂靠车辆及被挂靠公司普遍缺乏法律风险意识,对于被挂靠公司而言只要挂靠车辆不出重大交通事故,被挂靠公司就只管收取管理费而怠于对挂靠车辆进行应有的管理服务,而挂靠车辆也乐于享受被挂靠公司赋予的这份“收钱解决身份而不管理”的自由。但在民事审判当中这些挂靠纠纷则呈现出多种多样的法律风险,通常是挂靠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破产纠纷等多重法律问题相互交织,无论是挂靠车辆还是被挂靠公司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挂靠经营问题,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该向人民法院取经,详细了解挂靠经营行为蕴涵的各种法律风险,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挂靠人及被挂靠公司进行宣传,向双方晓以利害,促使双方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对于动态监管形同虚设以及不安全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上路等现象,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除了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依法处罚之外,还应该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对被检查不合格的公司及个人在车站、物流园区等运输利益相关的场所进行曝光。
认真分析近些年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不难发现真相水落石出之后,总会嗅到监管的异味,尽管有些交通安全事故直接原因是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因素,但是绝大部分交通流血事件的根本原因却是人祸。制度形同虚设、监管流于形式、政策束之高阁已然成为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罪恶源泉。交通安全的监管力量毕竟有限因而无法做到全面深入地覆盖,依靠单纯的明察暗访很难形成有效的监督网及强有力的威慑示范力量,这就造成很多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成为漏网之鱼,隐患若不能及时消除,终会成为惨痛的祸患,所以治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就要引入法治思维,利用法治的规范性、示范性、强制性来解决监管的天然缺陷。
针对公安部此次明察暗访发现的三项突出问题,都可以从法治思维中寻找答案,不能让这样的明察暗访仅仅借助媒体的监督让被点名的企业单位马上整改,也不能仅仅是一句“希望广大客货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来表达无奈叹息。以法治思维治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追求就是以防患于未然的标准来切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只有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治理走上法治思维之路,才能避免行业性监管的麻痹间歇症。车辆挂靠问题应该是诸多交通安全医患的策源地,因为这些车辆具有合法运行身份,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常只核验其运营资质,对车况等问题难以进行细致检查,挂靠者对于安全隐患多报侥幸心理。之所以车辆挂靠经营乱象频出,就是因为挂靠车辆及被挂靠公司普遍缺乏法律风险意识,对于被挂靠公司而言只要挂靠车辆不出重大交通事故,被挂靠公司就只管收取管理费而怠于对挂靠车辆进行应有的管理服务,而挂靠车辆也乐于享受被挂靠公司赋予的这份“收钱解决身份而不管理”的自由。但在民事审判当中这些挂靠纠纷则呈现出多种多样的法律风险,通常是挂靠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破产纠纷等多重法律问题相互交织,无论是挂靠车辆还是被挂靠公司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挂靠经营问题,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该向人民法院取经,详细了解挂靠经营行为蕴涵的各种法律风险,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挂靠人及被挂靠公司进行宣传,向双方晓以利害,促使双方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对于动态监管形同虚设以及不安全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上路等现象,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除了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依法处罚之外,还应该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对被检查不合格的公司及个人在车站、物流园区等运输利益相关的场所进行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