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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年旧账刺伤他人 男人获刑一年十个月

2020-10-20 10:44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李莹)克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存心伤害案件,被告人祝某被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祝某以孙某七、八年前说他买对象未付钱冤枉了本身,一直挟恨在心寻机反扑。2020年3月2日下午,身藏两把水果刀的祝某来到孙某的商店,见店内有其他人,便以买鞭炮为由,将孙某骗到隔邻的杂货间,趁孙某搬炮时,拿水果刀对孙某的颈部、头部戳,随后水果刀折断,祝某拿出别的一把水果刀继承戳孙某,孙某在抢刀时倒地,祝某骑在孙某的身上诡计继承刺孙某,孙某边抢刀边喊救命,孙某老婆见状筹备出去叫人,被祝某一把抓住头发拖到房间里不让其叫人,最后祝某见有人进来才逃离现场。

  经判断,孙某头、颈部多处皮肤裂伤,其损伤水平评定为轻伤二级。5月22日,祝某家眷与孙某告竣调整协议,抵偿了孙或人民币2.2万元,并取得了孙某的体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存心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得罪刑法,组成了存心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祝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是率直,依法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祝某家眷与被害人已告竣息争协议,付出了抵偿款,被告人祝某取得了被害人体谅,可酌情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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